时间: 2025-04-10 18:53:30 | 作者: 案例展示
财务部、农业部拟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办理的暂行规则》已于2月11日下发各地履行。 《暂行规则》规则,国家对疫点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一切禽类强制扑杀,并按必定规范对饲养者给予补助。各地可依据实在的状况对不同禽类和幼禽、成禽的补助有所区别。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一切禽类强制免疫。对非强制免疫区域依照饲养者自愿的准则进行免疫。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悉数由国家承当,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国家和饲养者一起担负。 当地担负的疫苗和扑杀补助经费及边境和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作业费准则上由省级财务担负。防治禽流感所需的免疫打针、监测采样、疫区封闭、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费用,由省级、市(地)级、县级财务一起担负。 禽流感疫情监测经费准则上由中心和当地财务分级担负,别离列入中心和当地财务预算。对产生疫情且当地财务较困难的中西部区域,依据监测作业的实践要,中心财务给予恰当补助。 《暂行规则》要求,各级财务部门要及时下拨资金,实在加强对禽流感防治经费的监管,对防疫经费本着揭露、公平、通明的准则,实施专款专用。对经费使用状况挂号造册,不得抢占、移用,对虚报冒领、抢占移用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