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07 23:30:33 | 作者: 资质荣誉
1、企业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企业名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比如:企业名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天上地下为字号、汽车销售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4、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5、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6、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公司或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或企业的名称权。
1、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分支机构主要经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如:隶属企业名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要经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技术开发分公司。
3、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分支机构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
4、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为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XX分公司。
3、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如:子公司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称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为XXXX集团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公司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